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
市区内鸣放防空、防灾警报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规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统一确定的防空警报鸣放日,市政府决定在6月15日11时00分至 11时15分时间内,在市区内鸣放防空、防灾警报。警报信号分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解除警报:连续鸣放3分钟;灾情警报:鸣15秒,停10秒,鸣5秒,停10秒,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2分钟。 请市民相互告知,保持正常工作、生活秩序。
特此公告
高密市人民政府
二O一九年六月六日